成都轨道交通(略)号线一期工程
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略)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略)年1月3日
一、补遗文件
1、本项目招标范围以第五章任务大纲要求为准,其中“BIM应用专题研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作强制要求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本项目总控制价(含税)为(略).(略)万元。包括:(略)(略).(略)万元;勘察总承包费控制价(含税)(略).(略)万元;设计总承包费控制价(含税)(略).(略)万元,其中:(略)(略).(略)万元(含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招标图设计>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设计备用金(含税)(略).(略)万元,勘察设计阶段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控制价(含税)(略).(略)万元,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费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办理划拨供地和不动产权手续的勘测定界成果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文物考古勘察费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费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TOD专项研究设计费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修改为“本项目总控制价(含税)为(略).(略)万元。包括:(略)(略).(略)万元;勘察总承包费控制价(含税)(略).(略)万元;设计总承包费控制价(含税)(略).(略)万元,其中:(略)(略).(略)万元(含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招标图设计>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设计备用金(含税)(略).(略)万元,勘察设计阶段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控制价(含税)(略).(略)万元,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费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办理划拨供地和不动产权手续的勘测定界成果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文物考古勘察费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费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TOD专项研究设计费暂估价(含税)(略).(略)万元”,修改后的招标控制价金额汇总详见附件1。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9中的“勘察设计阶段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地保护专题研究及审查、外部供电环境影响评价、沟渠及河流迁改设计和行洪论证、控规调整<优化>报告、市政管线和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测量、沿线市政配套工程实施方案、土壤污染调查)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结算时未实施的予以扣除。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招标图设计)费、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办理划拨供地和不动产权手续的勘测定界成果、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费、TOD专项研究设计费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以分包合同费用与总承包单位专业协调费(费率为分包合同费用的3%)之和为合同结算费用,但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文物考古勘察费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后期按实际文勘面积据实支付和结算”修改为“勘察设计阶段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地保护专题研究及审查、外部供电环境影响评价、沟渠及河流迁改设计和行洪论证、控规调整<优化>报告、市政管线和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测量、沿线市政配套工程实施方案、土壤污染调查)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未实施的支撑性报告(即各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报告)费用结算时予以扣除。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招标图设计)费、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费、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费、TOD专项研究设计费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最终以分包合同费用(该费用包含总承包单位3%的专业协调费)进行结算,但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文物考古勘察费、办理划拨供地和不动产权手续的勘测定界成果(含坐标转换、矢量图等)费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后期按实际文勘面积及勘测定界面积据实支付和结算”。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五 合同价款中的“勘察设计阶段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地保护专题研究及审查、外部供电环境影响评价、沟渠及河流迁改设计和行洪论证、控规调整<优化>报告、市政管线和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测量、沿线市政配套工程实施方案、土壤污染调查)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未实施的支撑性报告费用结算时予以扣除。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招标图设计)费、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办理划拨供地和不动产权手续的勘测定界成果、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费、TOD专项研究设计费以分包合同费用与总承包单位专业协调费(费率为分包合同费用的3%)之和作为合同结算费用,但不得超过合同暂估总价。文物考古勘察费按照后期按实际文勘面积据实支付和结算”修改为“勘察设计阶段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地保护专题研究及审查、外部供电环境影响评价、沟渠及河流迁改设计和行洪论证、控规调整<优化>报告、市政管线和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测量、沿线市政配套工程实施方案、土壤污染调查)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未实施的支撑性报告(即各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报告)费用结算时予以扣除。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招标图设计)费、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费、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费、TOD专项研究设计费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最终以分包合同费用(该费用包含总承包单位3%的专业协调费)进行结算,但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文物考古勘察费、办理划拨供地和不动产权手续的勘测定界成果(含坐标转换、矢量图等)费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后期按实际文勘面积及勘测定界面积据实支付和结算”。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合同主要条款 二 专用合同条款1.(略)修改为“分项设计:(略)
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合同主要条款 二 专用合同条款1.(略)修改为“勘察设计阶段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略)
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合同主要条款 二 专用合同条款9.5.3中的“勘察设计阶段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地保护专题研究及审查、外部供电环境影响评价、沟渠及河流迁改设计和行洪论证、控规调整<优化>报告、市政管线和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测量、沿线市政配套工程实施方案、土壤污染调查)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结算时未实施的予以扣除。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招标图设计)费、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办理划拨供地和不动产权手续的勘测定界成果、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费、TOD专项研究设计费以分包合同费用与总承包单位专业协调费(费率为分包合同费用的3%)之和作为合同结算费用,但不得超过合同暂估总价。文物考古勘察费按照后期按实际文勘面积据实支付和结算”修改为“勘察设计阶段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地保护专题研究及审查、外部供电环境影响评价、沟渠及河流迁改设计和行洪论证、控规调整<优化>报告、市政管线和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测量、沿线市政配套工程实施方案、土壤污染调查)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未实施的支撑性报告(即各专项设计及专题研究报告)费用结算时予以扣除。车站公共区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和招标图设计)费、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费、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费、TOD专项研究设计费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最终以分包合同费用(该费用包含总承包单位3%的专业协调费)进行结算,但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文物考古勘察费、办理划拨供地和不动产权手续的勘测定界成果(含坐标转换、矢量图等)费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后期按实际文勘面积及勘测定界面积据实支付和结算”。
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合同主要条款 二 专用合同条款(略).3.4(4)中第2)款修改为“沿线市政管线综合设计、轨道经济研究及设计、TOD专项研究设计若分包,分包合同签订后,按照分包合同支付节点进行支付,最终以分包合同费用(该费用包含总承包单位3%的专业协调费)进行结算,但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文物考古勘察费、办理划拨供地和不动产权手续的勘测定界成果(含坐标转换、矢量图等)费按实际文勘面积及勘测定界面积据实支付和结算”。
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合同主要条款 二 专用合同条款(略).5.1(2)修改为“主变电所及外部电源供电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如有)(应包括主变电所、外部电源点及外电通道、系统通信和对侧间隔,禁止拆分)允许专业分包,分包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分包费用应充分考虑主变电所外部电源批复、外电廊道借用、规划及合规性手续办理等相关协调费用,原则上主变电所及外部供电设计费不低于对应施工合同竣工结算价的3.5%”。
(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合同主要条款 二 专用合同条款(略).5.1(5)修改为“车站、区间及电力通道、场段、主所等绿化恢复及景观专题设计单位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甲级专项资质,不少于8年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经验,主持过至少两项中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设计,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略)、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合同主要条款 二专用合同条款(略).5.3“与轨道交通工程同步实施的市政工程设计可与本地设计单位联合开展设计”,后续编号顺延。
(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已修改,以本次提供为准,详见附件2。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可以与技术部分一并编制、独立成册,但不作强制要求。
(略)、第五章任务大纲三、任务与目标及分包原则1、任务范围2)本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的任务范围增加“((略))主变电所及外电通道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总承包单位应取得主变电所及外电通道相关规划书面同意意见,取得供电公司电源点批复和借用公网廊道的书面同意意见”。
(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6确定中标人中,同一单位以独立投标人身份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具体示例如下(其他情况以此类推):(略)
(1)1标段为A(联合体牵头人)+B(联合体成员)、2标段为A(独立投标人),则A+B、A视为“同一投标人”。
(2)1标段为B(联合体牵头人)+A(联合体成员)、2标段为A(独立投标人),则B+A、A视为“同一投标人”。
(3)1标段为A(联合体牵头人)+B(联合体成员)、2标段为A(联合体牵头人)+C(联合体成员),则A+B、A+C视为“同一投标人”。
(4)1标段为A(联合体牵头人)+B(联合体成员)、2标段为C(联合体牵头人)+A(联合体成员),则A+B、C+A视为“同一投标人”。
(5)1标段为B(联合体牵头人)+A(联合体成员)、2标段为C(联合体牵头人)+A(联合体成员),则B+A、C+A视为“同一投标人”。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6规定,当“同一投标人”同时在2个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上述2个标段中中标价金额最大的标段,同时该投标人排名第一但未中标的其它标段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以此类推。本批次招标共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请各投标人审慎综合考虑。
二、澄清文件
1、在(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投标人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工作内容含设计总承包,是否理解为该业绩也满足招标文件对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要求?
回复:(略)
2、招标文件P6页已完工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 请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项目同意开通初期运营的请示批复”、“**市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开通初期运营的批复”文件可否作为项目竣工证明文件?
回复:(略)
3、招标文件P(略)页商务部分目录中第八章节“可研勘察纲要、设计大纲”为技术部分内容,在编制商务部分文件时是否直接删除?
回复:(略)
4、招标文件P(略)-P(略)页“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二、授权委托书(独立投标人适用)”,“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人适用)”,若我方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且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是否可在投标文件中直接删除上述不相关内容?
回复:(略)
5、(1)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P(略)投标文件格式中:(略)
(2)联合体投标人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中“成员一名称:(略)
回复:(略)
6、请问建设规划批复中(略)号线车辆段是否包含相关上盖工程投资?
回复:(略)
7、根据招标文件p(略)中(略).6“确定中标人”“3.当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多个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上述多个标段中中标价金额最大的标段,同时该投标人排名第一但未中标的其它标段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提问:(略)
回复:(略)
8、提问:(略)
回复:(略)
9、提问:(略)
回复:(略)
(略)、提问:(略)
回复:(略)
(略)、提问:(略)
回复:(略)
(略)、提问:(略)
回复:(略)
(略)、提问:(略)
回复:(略)
(略)、提问:(略)
回复:(略)
(略)、本项目为纸制标,技术文件为A3文件,为方便评标专家评审技术文件,并响应低碳环保号召,技术投标文件不堆积无效文字,更为公正公平评标,结合国内其他城市通行做法和本项目实际,建议技术标限制页码(略)页以内,可否?
回复:(略)
(略)、招标文件规定:(略)
回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