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建筑光伏一体化主城区一期市政府工程EPCO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FH【招】(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建筑光伏一体化主城区一期市政府工程EPCO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宿州华源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安徽宿州华源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高新区。
2.2建设规模:拟在宿州市人民政府,利用已建办公区主楼、裙楼、会议中心、信访办屋面建设光伏系统,交流侧建设容量为1.(略)MW,直流侧建设容量为1.(略)MWp。利用办公区主楼西侧空地新建2座(略)kW/(略)kWh储能电站。以及本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总投资约(略)万元。
2.3计划工期:建设期(略)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略)日历天),运营期1年。
2.4招标范围:宿州市建筑光伏一体化主城区一期市政府工程EPCO项目,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运维及清洗工作等,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略)。
2.7招标控制价: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含设计费):(略)(略)万元/年。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3)运维要求:(略)
3.2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注:(略)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且应当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规定;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以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 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获取时间范围内将有效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需注明接收采购文件邮箱)发送至(略)@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略)),获取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上述报名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宿州华源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略)号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B1栋(略)楼
联 系 人:张翔 联 系 人:淳杰
电 话:(略) (略) (略)电 话: (略)
电 子 邮 件:(略)@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