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略)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2、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首次投入的加固装修改造费用不得低于(略)万元。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协商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起算时间以《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时间为准。 6、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壹佰万元整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承租押金按时足额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出现上述情形,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7、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第三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略)万元以下的(含(略)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略)万元低于(略)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略)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出租资产现状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略)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转租的要求:(略) 5、承租方不得改变现有的建筑物结构、装修风格及功能。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