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三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三期项目设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概况:(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质量:(略)
2.5设计周期:(略)
2.6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略)
3.2资质要求:(略)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4业绩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略)
(2)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略)
3.6 其他要求:(略)
(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略)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略)
3.招标文件售价:(略)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应提供的资料:(略)
(1)现场获取:(略)
(2)电子邮件领取:(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3.其他有关事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