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汉关文化商业综合开发项目(XATD(略)-(略)号)(汉关文化城开元观堂酒店及配套独栋客房)暖通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洛阳汉关文化城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被邀请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资金来源:(略)
2.3招标编号:(略)
2.4 项目地点:(略)
2.5预算金额:(略)
2.6、项目概况:(略)
2.7 标段划分:(略)
2.8 采购范围:(略)
2.9工期:(略)
2.(略)质量要求:(略)
2.(略)安全目标:(略)
2.(略)、文明工地目标:(略)
2.(略)、扬尘防治目标:(略)
2.(略)、缺陷责任期:(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略)〕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所需提交资料:(略)
4.2报名时间:(略)
4.3报名地点:(略)
4.4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4.5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5.2响应文件接收和开启地点:(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法: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