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略) |
| 标的情况简介:(略)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略) |
|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一、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学校要求缴纳的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户负责,并直接交至校方。二、校园超市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做收益测算,自负盈亏,获得承租资格后在租赁期间不得因学校在校生、住校生人数的减少、学校布局调整、停电等原因为理由,要求或申请减租、免租,或在中途提出重新评估减租或申请延长租期,甚至拒缴租金、拒不履行合同或申请终止履行合同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出现以上情形拒缴租金、拒不履行合同的,逾期(略)日内有权根据欠缴租金作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资金占用费;逾期(略)日以上凯里市智创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场地,且不予退还不履行合同期间的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三、本项目招租的食品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在经营期间被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售卖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商品的,凯里市智创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四、自行踏勘。本次招租需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踏勘并签字确认踏勘表,踏勘表作为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无现场踏勘表的不予报名。现场踏勘后都将被视为认可标的有关的一切现状,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标的现状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并承担一切与招租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五、为确保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具备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略)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 资格条件 | 1.提供法人及营业执照且注册成立有3年以上;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3.非联合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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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 安全生产 | 校园超市安全生产工作由承租方,须按政府有关规定确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 如校园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经确认是承租方所售商品,我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有权收回场地、不补偿承租方的所有前期投资 |
| 用途限制 | 校园超市 | (一)校园生活超市/便利店原则上只售卖学生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瓶装水、牛奶和预包装面包等产品。(二)学校小卖部、生活超市一律不得出售:(略)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略)年 □(略)年以上 | 2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
| 租金挂牌价 | (略).(略)元/年 | 递增率:(略)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租金按半年一付,先付后用,获取承租资格后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同时缴足上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下一期租金应于租金到期届满前(略)日内足额缴纳,在约定缴纳租期日内,若承租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的,视同违约。经催告送达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缴租义务的,我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已交押金。合同期届满,合同视为自行解除,我司无息退还押金,双方权利和义务自动终止。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将按拖欠租金的 0.3%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资产。 |
| 履约保证金 | 三个月租金 | 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租约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一)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三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略) |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略)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