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湖小学综合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双湖小学综合楼项目已由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东政务办复〔(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总体用地范围:东海县晶美路北侧、干休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略)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等附属工程,购置教育教学设备等(实际最终划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1.3最高投标限价:(略)万元,其中施工控制价为(略)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略)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略)(略)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略)日历天,施工工期(略)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 2.1.5.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略) 2.1.5.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略) 2.1.5.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略)%。 2.1.5.4.绿色建筑要求:(略)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 2.2.1.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完成红线内方案设计工作,包括总图、建筑的方案设计(工程估算)、方案深化设计;完成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概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消防工程、室外附属、绿化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通信配套(三网)等。并确保各阶段设计均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同时负责配合红线范围外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网络(广电)等接入工程的设计、报审、报批、施工期相关工作及后续相关工作。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方案、设计审查。 2.2.2施工范围: 2.2.2.1本次的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建筑、装修、结构、装配式、电气、给排水、智能化、暖通、消防、门窗、室外附属配套(外供电附属、管网、监控、路灯照明、绿化、道路、车位、围墙)及物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的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达到竣工备案、交付政府验收标准及业主相关要求。 2.2.2.2临时工程施工范围: 包括(不限于):(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略)〔(略)〕(略)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有效的版本。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注:(略) 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略)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认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本次投标中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④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制作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含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略)〕(略)号文、苏建招函〔(略)〕(略)号、连建管函〔(略)〕(略)号执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格式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书)。说明:(略) 3.6.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略)】(略) 号文、苏建建管【(略)】(略) 号、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略) 3.6.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略)】(略)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6.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苏建招办[(略)]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6.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如有)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略) 第二阶段:(略)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方案设计文件:(略)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项目管理机构:(略) 工程业绩:(略)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 设计 文件 ((略)分) | 1.设计说明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1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0-0.5分)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0.5分) | 2.总平面布局 (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0-1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0-1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0-1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0-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0-2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0-2分) | 3.建筑功能 (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3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0-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0-3分) | 4.建筑造型 (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0-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0-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0-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0-1分) | 5.结构方案 (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分) | 6.设备方案 (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1分) | 7.绿色建筑 (含建筑节能) 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1分) | 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1分) 注:(略) | 注:(略) 2、评委在各项打分指标之间酌情打分。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 管理 组织 方案 (8分) | 1.总体概述(0-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 (0-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管理方案 (0-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采购管理方案 (0-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2分) | (1)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共2道题目,每题1分,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2)答辩前,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宣布查验结果,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注:(略)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准时参与答辩的,则本项不得分。 | 注:(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略)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特别提醒:(略) | 4 | 项目 管理 机构 (3分) | 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1、设计负责人(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项目管理机构中各专业配备齐全(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略) 注:(略) (2)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 5 | 工程 业绩 (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略) (B)设计业绩要求:(略) (C)施工业绩要求:(略) 注:(略) | | 注:(略)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④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⑤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略) ⑥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可重复计算。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
(略).其他要求 (略).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供纸质文件)。 (略).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注:(略) (略).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略) 注:(略)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略) 密码锁激活:(略) 登录网站:(略)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略) | 刘书丹 | (略)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略)-(略)-(略)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黄工 | (略)-(略) (略) |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略)(微信同号) 耿立珍(略)(微信同号) | 周梦雪(略) 魏 飞(略) | 客服电话 | (略) | (略)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国信CA]窗口 |
(略).特别提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商务技术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略)]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异议书接收联系人:(略) (略).投诉书接收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