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略).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Q1+B×Q2。 Q1的取值范围为:(略) 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 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 ((略)分) | 企业信誉(2分) | 1、通过 ISO 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个齐全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1 分。(证明材料:(略) 2、企业具有国家级或者省级荣誉证书评定的国家级荣誉每项得0.5分,省级荣誉每项得0.2分。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或者省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国家或者省创优型企业、国家或者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注:(略) |
类似项目业绩 (2分) | 在投标单位任职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5万?及以上住宅类建筑(包括住宅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居住类建筑)设计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略) |
项目负责人资格 (2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略)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 业绩(4分) | (1)建筑专业负责人:(略) 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0.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加0.2分,本项最高得0.7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略) (3)电气专业负责人:(略)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略) (5)暖通专业负责人:(略) (6)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略) 注:(略) |
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 标准 ((略)分) |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5分) | 设计范围准确、设计内容全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资估算合理明确、建设方案满足先进、安全、稳定、可行性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5分) | 对城市上位规划及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等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对项目的设计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5分) | 对企业级项目组的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略)分) | 各设计专业及专项说明是否齐全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略)分,9分≤优≤(略)分,8分≤良<9分,7分≤中<8分。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总体布局、设置的功能齐全、面积分配合理、分区明确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略)分,9分≤优≤(略)分,8分≤良<9分,7分≤中<8分。 对效果图(主要总体鸟瞰图、街景透视图等)表达设计理念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略)分,9分≤优≤(略)分,8分≤良<9分,7分≤中<8分。 对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图等)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 满分(略)分,9分≤优≤(略)分,8分≤良<9分,7分≤中<8分。 对交通组织、合理利用地下室,平面布局、流线清晰合理、人防设计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略)分,9分≤优≤(略)分,8分≤良<9分,7分≤中<8分。 |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 保证措施 (5分) |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保密措施、设计周期保证措施进行分析。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5分) | 对设计质量、规范引用、技术措施、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障措施。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合理化建议(5分) | 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思路、对项目的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满分5分,4.5分≤优≤5分,4分≤良<4.5分,3.5分≤中<4分。 |
注:(略) (2)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分,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分,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