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①标的企业与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黄辉良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略))桂民终(略)号:(略) ②在建工程“3万吨/年锰新材料精制品顶目”原始入账价值为(略),(略),(略).(略) 元,核算内容为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及土地三通一平开发费用。但根据右江区土地储备中心与广西宏亚锰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略) 3.标的企业介绍:(略) (略)年(略)月,标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至(略)万元,股权结构为:(略) 标的企业于(略)年6月开始投入建设“3万吨/年锰新材料精制品项目”,随后资金链断裂项目停止施工。项目建设用地被百色右江区政府回收,标的企业至今未开展任何生产经营业务。 (略)年2月(略)日广西宏亚公司与南宁市宏亚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宏亚公司)经协商一致,广西宏亚公司将所持有锰新公司(略)%股权经评估(评估值为0元)后转让给南宁宏亚公司。南宁宏亚公司已更名为广西北投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宏亚锰新材料有限公司建立时计划建设并主营“利用钛白废酸生产3万吨/年锰新材料精细制品项目”,为此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了百色市禄源工业区A(略)-(略)-(略) 、A(略)-(略)-(略) 、A(略)-(略)-(略)三个地块用于该项目的建设。于(略)年6月宏亚锰新公司开工对项目进行场地平整,(略)年(略)月平整场地施工停工,宏亚锰新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正常运营。于(略)年6月(略)日,右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广西宏亚锰新材料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合同书》(合同编号:(略) 4.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承诺,如果受让方因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如期出资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受让方自愿放弃向转让方进行追索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