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投产品及其所有零部件应是技术先进、设计正确、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节省能源、遵守机械、电器及建筑方面的通用技术要求,并维护方便的产品。所投产品须具有先进、完善的控制系统及自我诊断功能,控制系统、驱动系统和安全保证系统且必须具有极好的配套性能。
2、所有电梯的设计、产品质量、制造及安装调试均符合GB(略)《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T(略)《电梯技术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同时要求满足消防运行服务功能要求)。电梯的设计、制造及调试均应符合国家电梯制造标准。安装调试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验收合格为准。
3、制造电梯的所有零部件和材料都必须达到技术标准,应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4、电梯的井道、滑轮间、层门以及轿厢等的构件尺寸和配合距离均应满足GB(略)《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要求,并配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故障应急措施,能确保乘客、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5、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4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机房、底坑、井道、土建施工、预留预埋设计图(电梯井道施工布置图)。
6、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项目进度需求制定施工计划,直至全部更新工程的竣工;全新电梯设备的制造、装卸运输(含现场二次转运)、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特种设备检测、验收、保险、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特殊工具检测仪器费、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培训,机房及井道土建整改及回填恢复、机房地面防尘油漆、更换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的钢制防火门、警示线等,厅门门套和地面(如有破坏)的装饰衔接及恢复,外呼装置(外呼显示装置和按钮装置)的装饰衔接及恢复,旧电梯拆除及处置,办理旧电梯的注销手续,办理新电梯安装相关手续,办理新电梯的验收投用的全部手续等所有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二)旧电梯规格参数、数量、井道等土建参数
1.在设备下单制造前,其轿厢尺寸、开门方式(中分)、开门尺寸及轿厢装饰需招标人确认。
2.楼层高度、电梯井道和门洞尺寸、电梯服务楼层、顶层高度、底坑深度、开门方式(中分)等建筑信息,投标人可自行在勘查现场了解情况。
3.请各投标单位确认该台电梯底坑位置,并自行考虑按现行验收规范配置电梯安全装置及产生的相关费用。
4.提供的电梯技术参数中,速度、载重量、开门尺寸为最低需求,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技术特性和建筑结构提供优于或等于的技术参数。
5.请投标单位根据建筑井道尺寸,自行考虑安装方案及土建施工相关费用。
6.电梯机房专用配电箱至电梯控制柜的电缆由成交投标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