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湖南省及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标段划分:(略)
2.4技术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工作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略)
3.3 人员要求:(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1 月 (略) 日至 (略)年 1 月 (略) 日每日上午8:(略)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略)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4业绩证明材料;
4.2.5递交报名册一份:(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略)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略)
投标人投标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2 月 (略) 日9 时(略)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6楼开标室((略)室)(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略)号)交招标人签收;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7.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电话:(略)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执行机构:(略)
驻地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