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略)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工作遴选第三方机构公开报名的公告
为了确保东方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与专业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内容:(略)
三、工作期限:(略)
四、控制价范围标准
以项目宗数为基数计费,按每宗服务费不高于(略)元,下浮率在0-(略)%之间报价。
五、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证书;
(三)拥有一定数量的全职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等,专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
(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略)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略)
报名方式:(略)
七、报名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资质证书、审查工作负责人专业及职称、审查工作团队人员等材料;
(二)报价函(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数及对应下浮率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为元);
(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机构近3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声明函等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
八、选聘程序
(一)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确定机构
对符合条件的机构,采用“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排名前五的公司为入库单位(单位报价最低的排名第一,报价第二低的排名第二,以此类推),如报名不足五家,则按实际符合条件公司数量确定入库单位数量,排名第一的公司为中标单位。选聘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当中标单位在服务我局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时,将对其通报至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报至省营商环境厅,并解除合同、追究该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解除合同后与排名第二的公司进行签订合同,后续出现类似情况,将依次按招标排名选定评审公司:
1.工程咨询机构在承接我局评估的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评估结果存在重大错误,或因拖延给我局或其他相关单位造成损失的;
2.将项目转包给他人,或以挂靠等方式借用工程咨询机构的名义承揽我局评估评审的;
3.在我局评审过程中索取或收受现金、礼品礼金、购物券等各种形式的好处,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泄露我局提供的资料、咨询服务过程中获悉的信息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的;
5.故意隐瞒与需评审项目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存在的关联关系,以承接我局项目评估评审的;
6.在评估评审过程中存在拖延、工作效率不高、不配合我局展开工作情况的;
7.承担编制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评估咨询任务。承担评估咨询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与同一项目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九、选聘人及联系方式
选聘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