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申请专项债和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略)%,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监理)
(一)投标人:(略)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监理)
(一)投标人:(略)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监理)开标时间:(略)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9.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