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1.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名称为长春润德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长春万润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略)%股权((略)万元股权及(略)万元认缴权),挂牌价为(略).(略)万元,交易保证金为(略)万元,成交后(略)个工作日内进行工商变更。 2. 意向受让方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交纳交易保证金(金额见本公告)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 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需经转让方审核确认意向受让方条件后,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略)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标的企业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申请本次受让,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略) 7.过户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配合和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手续。 8.本次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缴纳。 9.标的企业风险提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