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略)
2.挂牌交易期限:(略)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挂牌交易起价及加价幅度
1.(略)挂-(略)号地块挂牌起价为人民币(略)万元,加价幅度为(略)万元。
2.(略)挂-(略)号地块挂牌起价为人民币(略)万元,加价幅度为(略)万元。
以上价款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上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自行缴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址http:(略)
3.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应同时扫描上传下列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提交给出让人进行审核确认:(略)
4.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于成交当天与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持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料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以及成交确认书,到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存档,并办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出让金缴纳方式:(略)
7.交地时间:(略)
8.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