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公司
双层双车钢罐道四绳罐笼一对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项目内容:(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立井多绳罐笼 | GDG1/6/2/2K | 台 | 1 |
2 | 立井多绳罐笼 | GDG1/6/2/2 | 台 | 1 |
3 | 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 | XSZ(略)((略)mm) | 架 | 8 |
4 | 扁尾绳悬挂装置 | XWB(略)(B){(略)x(略)} | 件 | 4 |
5 | 滚轮罐耳 | L(略)S | 个 | 4 |
6 | 滚轮罐耳 | L(略)K | 个 | 8 |
7 | 滚轮罐耳 | L(略) | 个 | (略) |
8 | 备品备件 | | 批 | 1 |
9 | 配套工具 | | 批 | 1 |
2、交货地点:(略)
3、付款方式:(略)
4、报价要求:(略)
5、报价响应:(略)
6、供应商应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参与报价,不得为达到中标目的,以质次价低、假冒伪劣物资参与报价。若中标后供应物资不能满足采购方要求或出现质量问题,将做退货处理,并停止货款支付,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以后参与报名、报价资格。
7、中标厂商以价格问题、货源问题、操作人员失误等为理由推脱、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拒不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再次组织公开询比价时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报价,至少6个月内不得参与采购方各类物资采购项目报价事宜。
8、供应商严禁进行围标、串标、陪标等行为,一经发现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以后参与报名、报价资格。
9、交货时间:(略)
以上标红内容非常重要,务必认真阅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略)
1、供应商需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授权委托书,且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特殊物资,当采购人有要求时,需提供应答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具备采购人其它指定能力要求的。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开具(略)%的专用增值税发票。
(8)具备相关设备设计、生产、维修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略)万元。
(9)(略)至(略)年度河南能源范围内有销售业绩。
((略))必须由罐笼生产制造厂家投标,不接受中间商投标。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的。
(4)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5)以往供货中出现过质量问题、价格虚高、逾期交货、服务不及时等不诚信行为的。
(6)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7)被列入河南能源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四、供应商须知
1、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2、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前至少提前(略)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审核通过。本次采购公示期内,如生产建设急需,采购方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前截止报价。
3、报价:(略)
备注:(略)
4、煤矿井下用设备应符合有关矿用产品要求,需提供必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资质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供货要求技术规范书),且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检验检测规范。
5、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采购单位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中标单位必须在竞价结束接到通知后最迟7日内完成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略)
六、报名、报价、核价
1、通过资格审核:需上传PDF格式资质审核文件,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报价。公告有效时间7天(正常工作日不少于5天),在此时间内报名的合格供应商给予审核通过;最后一天为审核预留时间,当天报名的供应商,不予审核。资质审核文件:(略)
2、报价截止时间:(略)
3、核价方式: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核价方式:(略)
七、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未响应采购方全部要求的
(5)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6)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7)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8)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略)
八、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
九、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手机:(略)
技术联系人:(略)
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
(略)年1月(略)日
附件1:(略)
一、适用条件:
1、提升机型号:(略)
2、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参 数 |
1 | 提升机型号 | | JKMD—2.8×4(I)E |
2 | 摩擦轮直径 | mm | (略) |
3 | 提升钢丝绳根数 | 根 | 4 |
4 | 提升钢丝绳间距 | mm | (略) |
5 | 天轮直径 | mm | (略) |
6 | 允许最大静张力 | kN | (略) |
7 | 允许最大静张力差 | kN | (略) |
8 | 井筒直径 | mm | (略) |
9 | 提升高度 | m | (略) |
(略) | 提升速度 | m/s | 7.5 |
(略) | 提升方式 | | 一对1t双层双车四绳罐笼 |
(略) | 主提升钢丝绳 | | 6×(略)V-(略)-FC(略)ZAB |
(略) | 平衡尾绳 | | (略)×(略)PD8×4×7-FC(略) |
(略) | 罐笼重量 | | 宽、窄罐整套装置总重分别不低于8T,偏差不得超过(略)Kg。 |
二、供货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立井多绳罐笼 | GDG1/6/2/2K | 台 | 1 | 宽罐(不含罐帘) |
2 | 立井多绳罐笼 | GDG1/6/2/2 | 台 | 1 | 窄罐(不含罐帘) |
3 | 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首绳悬挂装置 | XSZ(略)((略)mm) | 架 | 8 | |
4 | 扁尾绳悬挂装置 | XWB(略)(B){(略)x(略)} | 件 | 4 | |
5 | 滚轮罐耳 | L(略)S | 个 | 4 | 罐耳质保一年,使用中出现故障免费换新。选用山东艾德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天津西马格特宝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对应型号产品。 |
6 | 滚轮罐耳 | L(略)K | 个 | 8 |
7 | 滚轮罐耳 | L(略) | 个 | (略) |
8 | 备品备件 | | 批 | 1 | 配套 |
9 | 配套工具 | | 批 | 1 | 配套 |
三、设备选型设计规程和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略)版。
2、GB (略)-(略)《罐笼安全技术要求》。
3、MT (略)-(略)《1T矿车立井多绳罐笼》
4、MT (略)-(略) 《矩形钢罐道 滚轮罐耳》。
5、GB (略)-(略)《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6、MT(略).1-(略)《提升容器钢丝绳悬挂装置 楔形绳环》。
7、MT(略).5-(略)《提升容器钢丝绳悬挂装置技术条件》。
8、MT (略)-(略)《矿用提升容器重要承载件无损探伤方法与验收规范》。
9、GB/T (略)-(略)《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略)、GB(略).1-(略)《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 部分:(略)
(略)、GB(略).2-(略)《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略)
(略)、GB(略).3-(略)《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略)
(略)、GB(略).3-(略)《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略)
(略)、现行国家、行业其它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等。
(略)、设备外观应美观大方,涂漆应符合JB/T(略).(略)-(略)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涂装)规定,涂漆均匀无脱色和裂纹等缺陷。
四、主要技术参数:
⑴宽罐:(略)
⑵窄罐:(略)
⑶副井最大提升载荷(略).7T,最大提升载荷差5T。
后附(九、附件):(略)
五、设备技术要求:
(一)罐笼
1、罐笼的加工、制作、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相关要求,罐笼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有关技术规定,并具有供应单位的合格证或探伤报告,方可进行装配。罐笼加工结束后的实际重量与设计重量误差不得超过(略)kg(含悬挂装置)。
2、罐笼由罐顶保险伞和护栏、首绳悬挂装置、尾绳悬挂装置、罐体、导向装置、罐内阻车器等主要部件组成,罐笼的框架部分采用高强度螺栓,铆焊混合结构。井口、井底为同侧进出车,罐笼进出车水平采用摇台承接方式,罐笼内轨道承接摇台的导轨衬(槽型)。罐道形式为矩形钢罐道((略)mm×(略)mm×8mm),滚动罐耳和滑动罐耳均设置在罐笼的两端。罐笼采用四角罐道稳罐,罐笼各盘体四角设置四角罐耳,四角罐耳的上下接触面进行倒角处理。
3、罐笼应在明显位置设标牌,标牌内容包括:(略)
7、除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构件的接触面外,零、部件组装前必须进行防腐处理,重要承载焊接件焊接后应进行消除应力处理。罐笼组装后,所有相关运动的零、部件应动作灵活、到位,无卡阻现象。
8、罐笼上盘、中盘设有盖板门(向下开启),用于做紧急安全出口,顶盖门和人孔应用可打开的厚度不小于4mm的钢板封闭,且安全出口装配可伸缩安全梯。罐体底板设置检查孔,检查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的钢板封闭。
9、罐笼装配可靠的阻车器,阻车方式为罐底滑块式阻车器阻车,阻车器在阻车时不能自行打开。
(略)、罐笼每层两侧设置乘人扶手,扶手高度(略)±(略)mm,材质为高强度无缝不锈钢钢管,钢管直径不小于(略)mm。
(略)、罐笼整体采用不锈钢材质装饰, 罐体上下层顶部、侧壁钢板厚度不小于3mm,罐体底板采用厚度不小于4mm的防滑花纹钢板,罐内导轨采用(略)kg/m钢轨,且敷设与轨道等长的护轨。
(略)、罐体顶部应设弧形淋水棚,罐笼内顶部加工不锈钢防水层,防水层顶棚能自由拆卸。
(略)、罐笼底盘必须有下长材用的起吊梁,起吊梁与罐笼本体采用铆钉连接。
(略)、罐笼制作后做静平衡试验,罐笼的偏心力矩不大于(略)N·m。
(略)、罐笼加工后再刷两遍环氧富锌底漆和两遍环氧富锌面漆,漆面颜色为橙色。
(略)、所有传感器预留安装位置孔,传感器支架使用非导磁材料,配备非导磁螺栓。(传感器安装位置需生产厂家现场实际测量)
(略)、罐笼与罐道接触滑靴使用优质铜材,避免运行过程中对罐道造成损伤。
(略)、罐笼顶部必须进行密封处理,防止井筒淋水进入罐笼。
(略)、罐笼需成品运输,有防止罐笼运输中变形的可靠措施。
(二)悬挂装置
1、主要承重件(中板、侧板、销、压块、垫块、连接叉)必须经探伤仪检查,不得有损伤或缺陷,并有检验合格的探伤报告。
2、首绳悬挂装置所有零部件的材质必须有合格证明,连接叉材料采用(略)#钢,连接插销采用(略)Gr,并做相应热处理,使其达到规程要求的机械性能。首绳悬挂装置平衡油缸上下油孔采用快速接头方式与高压胶管连接。平衡油缸应承受(略).5Mpa压力,经1.5倍耐压试验,保压时间不小于(略)min,不出现渗漏油现象。
3、楔形绳环两夹铁绳槽安装后所形成的楔角与楔子绳槽夹角必须一致,其偏差不大于(略)′,夹铁与楔子绳槽间距尺寸偏差不大于1mm。楔形绳环的钢丝绳楔紧连接可靠性必须经过专业检验,试验载荷为该产品的工作载荷的1.5倍,加载时间不小于(略)min,检查钢丝绳不得有窜动现象,所有受力件不得变形或损伤。
4、每架悬挂装置必须进行镀锌防腐处理。每架悬挂装置应在适当明显位置固定产品铭牌,铭牌注明制造厂家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信息。
5、悬挂装置配齐配套的调绳液压站、高压胶管、油缸、尾绳板卡子等备件及工具器。
6、首绳悬挂装置和尾绳悬挂装置必须携带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且首绳、尾绳悬挂装置的安全系数计算不得小于(略)。
(三)自动罐帘、应急通讯、视频监控、罐笼照明、无线充电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1、智能化罐笼配套设备使用矿方在用系统,不再另行配备;
2、罐笼预留现有自动罐帘系统安装位置,签订技术协议前需到现场进行实际测量,预留位置必须满足现有系统安装、使用。新罐笼不再配备传统罐帘。
六、其它要求:
1、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应标准要求,不得选用国家禁止的淘汰设备、工艺及高能耗产品。
2、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并取得产品合格证等相应证件。
3生产厂家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考察,根据矿方实际进行设计,保证产品到现场后具备直接安装条件,满足现场安装要求。罐笼加工前,罐笼图纸会审无问题后,方可加工。
4、所有设备及配套设施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执行。
5、生产厂家负责整套设备的运输费用,运输期间(含装、卸车)出现损坏的由生产厂家负全责。
6、配套使用的各类线缆到矿后需采样进行入井前安全质量检验,并出具电缆阻燃检验报告,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承担。
7、产品应由制造单位的质量部门按照相关产品标准和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解体运输后,矿方提供电、压风、场地等便利条件,由制造单位负责组装后进行现场检验,检验项目按照GB (略)-(略)《罐笼安全技术要求》执行。
8、生产厂家负责设备及设施的指导安装,对矿方相关技术人员及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交底。
9、交货时生产厂家负责提供设备及附件的产品合格证、使用和维护说明书、详细配件清单、装箱单、罐笼总图、试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MA证书、防爆合格证及关键零部件的探伤检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4份(含电子版)。
(略)、生产厂家负责系统及设备的设计、供应、运输、指导安装,同时,生产厂家对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满足矿方需求。凡与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生产厂家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不得收取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略)、生产厂家应提供产品长期技术服务:(略)
(略)、本技术要求是一般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具体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生产厂家应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产品。
(略)、严禁生产厂家对项目进行转包或自行分解,若确需其它第三方合作完成时必须征得矿方同意,同时中标单位对一切工作协调事务负责。
七、到货地点及验收:
1、生产厂家在签订商务合同后2天内向使用单位提供详细参数和图纸,接买受人通知(略)天内完成加工,加工完成后邀请买受人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送货至买受人指定地点。
2、罐笼到货后要进行称重验收,罐笼重量需与主要技术要求一致,偏差不得超过(略)Kg;正常提升时,宽、窄罐笼必须满足云顶煤业副井提升系统最大提升载荷差5T的配罐要求。
八、质保期:(略)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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