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项目编号 | B(略)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上湖创新区新城路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B(略) | 标段名称 | 海安市上湖创新区新城路建设工程施工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海安市上湖创新区新城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上湖创新区新城路建设工程已由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开行审【(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海安市上湖创新区(中意海安生态园)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南通上湖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城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略)
2.1.5质量要求:(略)
2.1.6标段划分:(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醒:(略)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
(2)自 (略) 年 (略) 月 (略)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 (略) 年 (略)月 (略)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 (略) 年 (略) 月 (略)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的规定,江苏省内的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9)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但在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略)](略) 号文 ,苏建建管〔(略)〕(略)号文修订)要求配备到位。
((略))投标人承诺书;
((略))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略))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略) 年 1 月 (略) 日至 (略) 年 2 月 (略)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年 2 月 (略) 日 9 时 (略) 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2评标标准:
7.2.1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2投标报价(满分(略)分)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
A=最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略)
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系数K的取值范围为:(略)
下浮率△的取值范围为:(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价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为 0),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说明:
⑴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⑵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⑶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略)
7.2.3施工组织设计(满分(略)分)
⑴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⑵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⑶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⑷施工组织设计总页数不得超过 (略) 页(单面为 1 页,A4纸张),每超过 1 页,扣 0.(略) 分。
⑸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专有标记等。
⑹将评审因素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总体概述:(略) | 0.7-1 |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得0.7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需符合本项目的区位特征及周边环境等,符合项目施工要求 | 0.7-1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的,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0.7-1 | 制定了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3分,最高得1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1.4-2 | 制定了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得1.4分;全面、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 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保证措施 | 1.4-2 | 制定了合理的质量保证计划和各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得1.4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6分,最高得2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措施 | 1.4-2 | 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得 1.4 分;安全措施及扬尘防治措施齐全,环境卫生管理及标准化管理到位的,加0-0.6 分,最高得 2 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7.2.4业绩(满分2分)
自(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略)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内容须包含道路、桥梁、排水工程施工)施工项目,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符合上述要求的工程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注:(略)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③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7.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1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略)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其合价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评标价的1%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有一项扣0.(略)分,最多扣1分。
说明:
①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②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③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略) 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5 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储瑞勤,相关负责人:曹卫东。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管理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软件技术支持:(略)
电话:(略)
驻场服务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略)
附件: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二维码.jpg
图纸.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