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花镇码头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袁花镇码头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投资估算约(略)万元,其中建安费约(略)万元。
2.5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略)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概算书;(份数:(略)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略)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份数:(略)
(3)施工期咨询服务:(略)
(4)其他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略)
3.4 人员要求:(略)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略)年1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
5.2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袁花镇双百路8号地 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略)
邮编:(略)(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赵先生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略)-(略)电话:(略)(移动固话)(海宁市府网(略))
传 真:传真:(略)-(略)
(略)年1月(略)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本标段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略) 4.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 业绩要求 |
本标段 | 1、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略)吨级及以上的内河码头(或港口)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
注:
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标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格式“(略)年(略)月(略)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略)
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规模和标准解释顺序为:(略)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5.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应附该项目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投标人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内容相应业绩予以认定。如联合体协议书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内容未体现出工程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性质的,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担任过一项(略)吨级及以上的内河码头(或港口)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资格证书。 |
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 | 1 | 由负责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担任。 |
注:
1、对主要人员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略)
2、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五)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复印件;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略)
4、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本标段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略)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