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注:(略)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3.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提交投标文件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投标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4.“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
(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环节。
(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略)操作系统。
5.供应商中标后,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免费提供叁份(一正二副)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下简称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应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且装订成册(胶装或线装)。同时提供全套纸质文件的电子版。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文件与投标电子文件必须一致,否则以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6.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7.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http:(略)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勘察现场及答疑:(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