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财采处((略))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甘肃省无线电监测站物业服务项目((略)年度)”(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投诉人:(略)
地址:(略)
被投诉人1:(略)
地址:(略)
被投诉人2:(略)
地址:(略)
成交供应商:(略)
地址:(略)
我机关依法对(略)年(略)月(略)日收到的甘肃伟岸商贸有限公司对“甘肃省无线电监测站物业服务项目((略)年度)”采购文件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略)
经核查,根据磋商文件、评审报告、相关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人的答复材料、投诉人提供的现有材料等,该项目采购需求为甘肃省无线电监测站永利大厦业务区域、兰山监测站、兰州新区监测站三个区域的物业服务,服务内容为日常清洁、保洁、安防监控、秩序维护、水电设施管护、林区防火巡查、垃圾清运等方面,“具体评分”中“资质”关于“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要求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6分”的评分项,系采购人为实现采购目的而设置,与该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所涉证书申请条件未对供应商规模进行限制,不存在评审因素未量化、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但该评分项未明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的情形,且将佐证材料限定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未要求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证书查询截图,无法识别证书状态为暂停、过期失效、撤销、注销的证书。故投诉人关于“‘具体评分’中‘资质’评分项未明确所涉证书认证范围、评审因素未细化、将佐证材料限定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无法有效识别已暂停、失效或撤销的证书、应要求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查询截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的投诉理由成立;其余投诉理由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可能影响该项目成交结果,故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编制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
3、驳回其余投诉事项。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略)天内依法向甘肃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甘肃省财政厅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