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项目出租为竣工交付现状出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方参加竞租; 3、在租赁期间,水电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本次出租标的,第一标段D3号楼7-8层,经营业态须作为民宿酒店或长租公寓;第三标段D2号楼4-7层,经营业态须作为茶室与棋牌会所; 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6、意向承租方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7、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8、意向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承租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略)、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略)、履约保证金: 第一标段D3号楼7-8层:(略) 第二标段D3号楼4-6层:(略) 第三标段D2号楼4-7层:(略) 承租方在签定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待出租方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