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略) 2、竞租成功,确定承租人后,流转双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前三年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后两年在第三年到期前(略)日内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不得损坏租赁的资产,不得改变现有房屋结构,如若损坏照价赔偿。若承租人私自改造、破坏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出租人依据现状移交标的,水、电设备如需改造由出租人协助承租人和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期间费用及建设费用由承租人全部承担。承租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期间费用及建设费用由承租人全部承担。合同期满,此类资产由承租人自行拆除或处置,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网络等费用,经营场地的卫生、清运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6、若本次出租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 7、租赁期届满或中途退租违约的,承租人应保证租赁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完好,返还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承租人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不可移动部分及装饰、装修应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且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补偿。 8、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出租人对房屋等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承租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略)、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整体(或局部)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同违约,所交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