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主城片区热电联产异地建设项目已由淮审批投资复【(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润湖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洪泽主城片区热电联产异地建设项目的材料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含满足验收需求的一 切检测,包括但不限于①见证取样检测:(略) 注:(略)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不仅限此): 2.3.1对本项目进行质量跟踪检测,主要为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等进行抽查复核检测。试验检测的项目、数量、要求与时间等检测计划,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进行安排。 2.3.2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等。规范施工、监理单位对外委试验的取样、封存、送样、报告管理等环节。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外委试验。 2.3.3及时向发包人报告试验检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研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测、报告。在有关方面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中,提供真实、全面的试验数据、证据或信息,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2.3.4配合发包人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在项目实施期间,检测承包人要根据发包人工作安排,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工作安排后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测、检查,并保证随行管理人员用车。 2.3.5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指定项目进行专项抽检。 2.4检测周期:(略) 2.5质量要求:(略) 2.6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如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一年内发包人不接受其投标; 3.3企业近三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问题; 3.4在本标段区域范围内已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或与其有资产关联或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包括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检测机构母体试验室)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7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略)年(略)月(略)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根据“淮住建办[(略)](略)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市拟投标企业需通过淮安市住建局获准备案; 3.9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略)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3投标工具使用费(略)元和手续费5元。 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略) 6.2电子投标文件:(略) 6.3开标时间:(略) 6.4开标地点:(略) 6.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