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4分) | 在满足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业绩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共评审2个业绩,最多得4分。 投标人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监理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在1个包含类似监理工作的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过监理负责人。 2.业绩规模要求: ①投标人每提供1个单体地上建筑面积(略)万m2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得2分; ②投标人每提供1个单体地上建筑面积2万m2及以上的主体为钢结构的建筑工程或单体地上建筑面积2万㎡及以上的外装饰为玻璃幕墙的建筑工程的,得1分。 注:(略)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职务的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略)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最多得4分。投标人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时间、规模、证明材料要求:(略) 2.业绩规模要求:(略)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