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包2答疑及补遗文件(一)一、答疑部分:问题1:(略)答:(略)问题2:(略)答:(略)问题3:(略)[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成交方式为投多中一,即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人,既如此,为什么要求每个标段的人员及车辆配置都要求不一样?明显招标文件要求设置自相矛盾,即使投标人选择投标6个包,采用了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因为只能中一个包,所以并不会影响实际履约。故应该允许投标人可采用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投标所有采购包。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答疑及补遗文件(一)一、答疑部分:问题1:(略)答:(略)问题2:(略)答:(略)问题3:(略)[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成交方式为投多中一,即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人,既如此,为什么要求每个标段的人员及车辆配置都要求不一样?明显招标文件要求设置自相矛盾,即使投标人选择投标6个包,采用了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因为只能中一个包,所以并不会影响实际履约。故应该允许投标人可采用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投标所有采购包。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一、答疑部分:问题1:(略)答:(略)问题2:(略)答:(略)问题3:(略)[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成交方式为投多中一,即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人,既如此,为什么要求每个标段的人员及车辆配置都要求不一样?明显招标文件要求设置自相矛盾,即使投标人选择投标6个包,采用了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因为只能中一个包,所以并不会影响实际履约。故应该允许投标人可采用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投标所有采购包。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问题1:(略)答:(略)问题2:(略)答:(略)问题3:(略)[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成交方式为投多中一,即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人,既如此,为什么要求每个标段的人员及车辆配置都要求不一样?明显招标文件要求设置自相矛盾,即使投标人选择投标6个包,采用了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因为只能中一个包,所以并不会影响实际履约。故应该允许投标人可采用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投标所有采购包。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答:(略)问题2:(略)答:(略)问题3:(略)[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成交方式为投多中一,即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人,既如此,为什么要求每个标段的人员及车辆配置都要求不一样?明显招标文件要求设置自相矛盾,即使投标人选择投标6个包,采用了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因为只能中一个包,所以并不会影响实际履约。故应该允许投标人可采用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投标所有采购包。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问题2:(略)答:(略)问题3:(略)[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成交方式为投多中一,即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人,既如此,为什么要求每个标段的人员及车辆配置都要求不一样?明显招标文件要求设置自相矛盾,即使投标人选择投标6个包,采用了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因为只能中一个包,所以并不会影响实际履约。故应该允许投标人可采用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投标所有采购包。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答:(略)问题3:(略)[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成交方式为投多中一,即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人,既如此,为什么要求每个标段的人员及车辆配置都要求不一样?明显招标文件要求设置自相矛盾,即使投标人选择投标6个包,采用了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因为只能中一个包,所以并不会影响实际履约。故应该允许投标人可采用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投标所有采购包。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问题3:(略)[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成交方式为投多中一,即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人,既如此,为什么要求每个标段的人员及车辆配置都要求不一样?明显招标文件要求设置自相矛盾,即使投标人选择投标6个包,采用了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因为只能中一个包,所以并不会影响实际履约。故应该允许投标人可采用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投标所有采购包。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本项目成交方式为投多中一,即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人,既如此,为什么要求每个标段的人员及车辆配置都要求不一样?明显招标文件要求设置自相矛盾,即使投标人选择投标6个包,采用了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因为只能中一个包,所以并不会影响实际履约。故应该允许投标人可采用同一套人员及车辆配置投标所有采购包。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问题4:(略)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答:(略)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问题5:(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理由:(略)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问题6:(略)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理由:(略)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2、根据国家规定,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为“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餐厨油脂清运不属于以上范围,不应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二、业绩要求提供5个不合理,只需提供1个业绩证明投标人有满足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即可。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理由:(略)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答:(略)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问题7:(略)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一、质疑内容1(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一)质疑事项: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3.办公场所(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竞选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2分。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提供: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a.办公室场所整体外观照片;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b.办公场所为自有的,提供场所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c.办公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4.停车场地(2分)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竞选人具有固定的作业车辆停放的场地的,得2分。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提供: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a.场地整体外观照片、平面简图;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b.场地为自有的,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c.场地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投标阶段正处于业务拓展与资源整合过程,对于办公场所和停车场的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我司有能力在中标后迅速落实合适的办公及停车场地,投标时因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费用缴纳证明。这一要求无疑将我司排除在竞争之外,极大地缩小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本项目中办公和停车场的证明材料要求,在未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和投标阶段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强行设置了过高的门槛,符合该条款所界定的不合理情形,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三)诉求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强烈要求调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提供皆可。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二、质疑内容2(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一)质疑事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本市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业绩证明的(以区主管部门证明为准),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仅将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唯一有效业绩依据,极大地限制了对投标人实际能力的全面评估。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企业通过政府服务招投标的合同,与餐饮连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运合同等,均能有力地反映企业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领域的专业能力。然而,这些重要且具有实质证明力的材料在本评分标准中未被给予应有的认可,导致评分体系无法准确衡量投标人的真实业务水平,使真正具备实力和丰富经验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区主管部门证明而在评标中处于劣势,与招标追求的择优选择目标背道而驰。这种差异使得身处不同区域的投标人在获取业绩证明时面临截然不同的难度。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其次仅依赖区主管部门证明作为业绩评定的唯一依据,难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最后,只要求本市的业绩,其他城市的废弃食用油脂就不是能证明企业从业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从业能力需要5个区级本市的业绩,重明显夸大要求,重庆废弃食用油脂相关政策(略)年颁布,自(略)年底至今才进行,本项为个别在重庆本市从业多年企业量体裁衣,严重破坏了招标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三)诉求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强烈要求对本评分要求进行修正,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的类似业绩,减少业绩要求数量。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三、质疑内容3(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一)质疑事项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新能源收运车辆(5分)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1.竞选人每具备1辆新能源收运车辆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新能源作业车辆可以为自有或租赁。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a.新能源作业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b.新能源作业车辆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支付租赁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法人章。(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积极倡导为企业减负,助力企业发展。但此银行支付凭证要求迫使企业在投标前阶段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成本。企业需与租赁公司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运营成本,影响企业参与项目的公平性与积极性。从政策协同性角度看,这与政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政策方向相冲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了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三)诉求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提供新能源车辆租赁合同,若中标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车辆。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答:(略)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2、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五。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3、根据《重庆市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略)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问题8:(略)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第一、废弃食用油脂的产权归餐饮单位,招标主体应该是餐饮单位,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的依据是什么?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第二、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把餐饮单位的资源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沙坪坝区所有餐饮单位的同意和授权了没有?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第三、既然本项目名称称为“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是哪里来的?究竟是谁授予的收运权?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第四、授予收运经营权的单位是否具备将社会资源进行私自授权的权力?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第五、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运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2、招标文件第一篇 招标邀请书 中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单价限价,请问招标单位凭什么来收个费用?这个费用是不是意味着拿钱买这个收运经营资格?然后就可以免费收运对应区域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还要再给产生单位费用,这边又给招标人费用?凭什么收运单位与产生单位之间的买卖要给你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钱,这是算是保证有绝对收运权就相当于保护费吗?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3、既然各供应商在6个包里只能中选一个包件,为什么要求投标时每个标的人员和车辆不能重复?就算重复了有什么影响?如果可以中选两个以上的包件,可以接受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并非将收运经营资格商业化。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3、详见补遗部分补遗二。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问题9:(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重庆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中心城区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办理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办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质疑事项4:(略)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请求:(略)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答:(略)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2、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3、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4、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实施机构,重庆沙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收取商业性对价。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问题(略):(略)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质疑项目的名称:(略)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项目编号:(略)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采购人名称:(略)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略)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二、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质疑事项1:(略)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质疑事项2:(略)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主要法律依据:(略)”《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与业主单位签订经营协议后,应当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能按照许可内容从事相应服务项目,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服务活动。”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质疑事项3:(略)主要法律依据:(略)
主要法律依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