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本项目编制了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的,得2分;有设计施工全寿命周期协同工作的措施,加1分;承诺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紧密协作以满足项目的各阶段需求的,加1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设计团队: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任务方委派)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的执业资格证的,得0.5分。 ②具有市政路桥类专业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③设计经历在(略)年或以上的,得2分;设计经历在(略)(含)-(略)(不含)年的,得1分;设计经历在(略)年以下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注:(略) (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以及业务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任务方委派): ①各专业负责人(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造价)每具有1名高级或以上职称,得0.5分,最多得2.5分。 ②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0.5分,桥梁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5分,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0.5分,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得0.5分,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的得0.5分,最多得2.5分。 注:(略)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施工团队(若为联合体,施工团队人员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略)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