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提供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
3.3供应商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5供应商须提供 (略) 年 (略)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3.7供应商须提供 (略)年(略)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3.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略)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3、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http:(略) 5、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略) 6、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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