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略)年(略)委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由佳前发改工信复【(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前进区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招标控制价:(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标准:(略)
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略)
2.8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略)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另外投标人须按照“人社部发【(略)】(略)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而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执行;
3.5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s:(略)
4.2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网”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5.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具体操作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网”的《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3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中的《下载中心》下载,技术支持电话:(略)
5.4 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略)
5.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略)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