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柳州市东堤旅游码头二期8#泊位招租(3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略)-(略)-2 | 挂牌价 | 详见标的清单 |
登载网站 | www.bbwcq.com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标的清单 |
标的所在地区 | 柳州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 |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时间:(略) 限时报价周期:(略)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一、出租方承诺 |
我方柳州百里柳江旅游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招租标的简介 | ㈠标的清单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面 积 (㎡) | 挂牌价 (元/月) | 竞价阶梯 (元/次) | 交易保证金 (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租赁期及泊位使用费递增方式 |
1 | 柳州市东堤旅游码头二期8#泊位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3年,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5% |
|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为位于柳州市东堤旅游码头二期8#泊位,码头总长度(略)米,泊位总长度(略)米,宽(略)米,回旋水域护岸长(略)米,建设有(略)客座的游船泊位4个(注:(略)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港口收费项目 | | 编号 | 项目 | 计费单位 | 费率(元) | 说明 | | 1 | 围油栏使用费 | 船·次 | (略) | (略)净吨以下船舶 | | (略) | (略)-(略)净吨船舶 | | (略) | (略)净吨以上船舶 |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港口收费项目 | | 编号 | 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说明 | | 固定收费 | 实际服务收费项目 | | 1 | 港口作业包干费 | 客运和旅游客运码头服务、港站使用服务、行李代理、行李装卸、进出码头迎送旅客。 | (略)元/船/泊位 | (略)元/客票 | 夜游业务 | 身高1.2米以上儿童及成人 | | 3元/客票 | 身高1.2米及以下儿童 | | (略)元/趟 + 1.5元/客票 | 白天游业务 | (略)及以下客位船泊 | | (略)元/趟 + 1.5元/客票 | (略)客位以上船泊 | | 2 | 船舶供应服务费 | 为船舶提供供水、供岸电等供应服务 | 船舶实际使用水、电价格按照国家规定价格政策执行,加收船舶用水、电费用总额的(略)%损耗。 | | | 3 | 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服务费 | 船舶垃圾接收处理服务 | 有餐饮服务的客船(略)元/月;无餐饮服务的客船(略)元/月 | | | 污油水接收处理服务 | (略)元/次 | | | 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服务 | (略)元/车 | 如几条船拼车运送,费用则由几条船均摊 | | 备注:(略) | |
备注: 1.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2.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泊位使用费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会议纪要 |
批准单位名称 | 柳州百里柳江旅游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文旅集团 |
| 批准文件 | 《百里柳江领导班子会纪要》((略)年8月(略)日) 《广西柳州市文旅集团(略)年第(略)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柳文旅会纪〔(略)〕(略)号) |
三、交易规定 |
交易条件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及经营方式:(略) 3.其他条件:(略) 4.违约责任 承租方若出现以下情形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1)成交后,承租方5个工作日内,不正式签署合作合同,或合同签署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相关费用的。 (2)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没有支付第一个月的泊位使用费。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或不开展营运的。 (4)不按照出租方管理要求,违反码头相关管理规定,经出租方书面发函警告3次后仍未整改的。 (5)合同存续期间,承租方将承租的泊位私自转让、转借和转租。 (6)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的。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且至少持续经营3年及以上; 2.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信用中国、国家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及企业年检合格证明为准)并提供(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略) 3.具有船只购买记录,或提交新船购买承诺书、新船设计图等; 4.承租方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新船舶造型、功能业态、未来经营思路等相关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成交手续 | 竞价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略) |
成交签约 | 竞价成交的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约地点:(略) |
成交价款 | 采取先付泊位使用费后使用的方式,泊位使用费及相关费用按月支付。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泊位使用费(1 个月泊位使用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略)元)。后续泊位使用费以1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5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泊位使用费。 出租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 名:(略) 账 号:(略) 开户行:(略)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略) 2.交割条件:(略) |
四、交易指南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会 | 自由报价时间:(略) 限时报价周期:(略) 竞价阶梯:(略) |
竞租登记 | 竞租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略)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略):(略)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略)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③提供(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略) ④提供国家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查询结果; ⑤近三年((略)、(略)、(略)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检合格证明(即企业年度报告书); ⑥提供船只购买记录,或提交新船购买承诺书(详见附件3)和新船设计图等证明文件; ⑦提供承租方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略) ⑧提交新船舶造型、功能业态、未来经营思路等相关材料。 (备注:(略)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收集并经出租方审核确认,出租方将审核结果移交交易所后,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承租方应于收到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之日起(略)小时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略):(略)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略)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略) (1)报名承租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略)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略) 3.意向承租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略) 4.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邓经理 (略)-(略)(南宁) 陈经理 (略)-(略)(柳州)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略)-(略)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略)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略) 2.展示地点:(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略) (注意事项:(略) |
监督电话 | (略)-(略) |
联系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略)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五、相关附件下载 |
附件材料 | 1意向承租人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zip 3承诺书.doc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意向承租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