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实施地点:(略)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略)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略)
六、招标方式:(略)
七、资金来源:(略)
八、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投资规模
1.项目内容:(略)
2.项目规模:(略)
3.项目性质:(略)
4.实施时间:(略)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略)
6.投资规模:(略)
九、计划工期:(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略)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略)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略)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证书)。
(2)业绩:(略)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略)
(2)业绩:(略)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4.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5.电子证照
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投标人可以上传影印件,并以此为准。
十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路线(含桥梁)全长约(略)米,主要建设主桥、引桥及地面道路,其中桥梁全长(略).(略)米。主桥拟采用((略)+(略)+(略))米三跨下承式系杆拱桥,桥面标准宽度(略)米;引桥采用现浇箱梁,双向六车道,桥面标准宽度(略)米,慢行系统桥4处、人行梯道桥4处等。主要工程内容为主线及慢行系统匝道范围内相关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亮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检测内容,检测报告需要满足工程质量备案需求。检测内容包含且不限于施工阶段原材料检测、标准试验、施工过程检测、工序交验检测、标准试验按(略)%频率检测,工程实体质量按(略)%频率检测、交(竣)工检测、防洪补偿工程检测等,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
十二、标段数:(略)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略)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略)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略)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略)
(2)下载地址:(略)
2.招标文件费用:(略)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略)
十八、评标办法:(略)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略)
3.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略)-(略)。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略)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略)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5. 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略)〕(略)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 话:(略)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略)
账 户:(略)
账 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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