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就中直机关(略)年公务车辆维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征集)( 项目编号:(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方式:(略)
2. 项目编号:(略)
3. 项目名称:(略)
4. 采购需求:(略)
5. 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略)
6. 框架协议期限:(略)
7. 采购包情况:(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如果本项目分为多个采购包的,按包执行)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略)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适用包范围:(略)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 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在北京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汽车维修经营备案的代理事项告知书或准予备案通知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相应品牌车型的特约或特许维修资质证明文件,能够提供原厂零配件和原厂售后服务。(扫描件)
(3)供应商是经工商注册登记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扫描件)。同一法人单位不得授权其下属的两家(含)以上的分支机构对同一包进行响应,且作出授权许可同意的该法人单位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响应,否则,上述作出授权的该法人单位以及被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征集文件
1. 时间:(略)
2. 方式:(略)
3.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开启
(一)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略)
2.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二)响应文件开启
1.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略)
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略)
3. 响应文件解密:(略)
4. 开封报价:(略)
五、征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电子化采购说明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采购系统为:(略)
2. 数字认证证书说明
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开启解密等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征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部分。申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略)
供应商须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CA“互认助手”软件,通过CA“互认助手”软件校验数字认证证书的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CA绑定。
使用数字认证证书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认证证书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认证证书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认证证书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 操作注意事项
供应商可在“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环境检测”功能,对当前电脑环境以及CA“互认助手”进行检测,可在CA“互认助手”中对数字证书进行检测,避免因电脑环境或数字证书问题造成解密失败。
在解密过程中,当系统显示“解密中”时,响应文件尚未解密成功,此时请不要将数字证书从计算机USB接口中拔出或从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退出登录。
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确保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开启解密等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七、征集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略)
质疑受理电话:(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项目评审联系电话:(略)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