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虾峙镇西白莲工业产业园配套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陀区虾峙镇西白莲工业产业园配套工程(下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顺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普陀区虾峙镇西白莲工业产业园配套工程,路线起于西白莲南岙村道,向东南方向设桥梁跨越海域后到达湖泥岛山体,终于湖泥村道老路,路线全长(略)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长(略)米、宽9米的跨海桥梁,并对1.8公里海底光缆进行迁移,总用海面积3.(略)亩。项目总投资约(略)万元,其中公路部分建安费约(略)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一个合同段。
勘察设计招标范围为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机电等)、绿化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各项专题研究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为2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止(不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等待批复时间)。
(1)合同签订后(略)天内,编制设计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略)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略) 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略)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略) 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略)天 内,通过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略)份;
(4)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后(略) 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略) 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5)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在收到审查意见后(略)天内,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各(略)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略)份;
(6)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标准等招标资料(每标段(略) 份);
(7)征地拆迁图编绘:(略)(略) 天内完成;
(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略)(略)个月;缺陷责任期2 年。
(9)专题研究成果的提交时间必须满足各设计阶段对专题研究成果的需求。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勘察设计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符合本项目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5年2 月(略)日~(略)5年3月4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注:(略)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5年3月(略)日9 时(略)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东港昌正街 (略) 号东港商务中心 6 号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等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本次投标的上述主要人员之间不可兼任(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除外)。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任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的认定以“主要人员资历表”填报的在职单位为准。各分项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