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文家坡煤矿井水利用项目安全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略)-ZB-(略)/(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州市文家坡煤矿井水利用项目已由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彬州市文家坡煤矿井水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彬政审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代建管理模式,项目单位为彬州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彬州市财政配套,招标人(代建单位)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安全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略)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安全评价相关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签署页等主要内容);
3.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式:(略)
4.3 招标文件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略)
5.2 递交地点:(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7.其他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2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略)
7.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略)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略)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合规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