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要求 | 备注 |
资质条件 | 施工资质:(略)设计资质:(略) |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 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要求 | 提供(略)年、(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业绩要求 | 承接过1项概算总投资不低于(略)万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单项合同价不低于(略)万的市政工程施工或单项合同价不低于(略)万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即可 |
信誉要求 |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在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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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 1人 | / |
其他要求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 设计负责人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给水排水)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 1人 | / |
施工负责人 |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 1人 | 根据《湖北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 |
/ | 1、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近(略)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则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2、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略)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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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略))8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 | 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可以相互兼职。2.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 拟投入的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质量、文明环保等需求及国家相关规定。 |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