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部份学校食堂(略)-(略)年度米面油等食品物资供应商遴选项目
招标公告
咸安区部份学校食堂(略)-(略)年度米面油等食品物资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略)号5楼(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及分包情况:
各包预算及分包情况一览表
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 | 遴选数量 | 服务范围及供货 |
包1 | 米面油 | 约(略)万元/年 | 3家 | 永安中学、浮山学校、高新外校、第六中学、第十五小学、区实验学校、银桂学校、温泉中学、市实验小学、大洲湖学校等学校,入选供应商具体服务对象由各个学校自主确定。 |
包2 | 热干面、米粉 | 约(略)万元/年 | 2-3家 |
包3 | 干调 | 约(略)万元/年 | 2-3家 |
5、最高限价:(略)
6、服务期限:(略)
7、采购需求:(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即:
(1)投标人必须在咸宁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供货服务网点,满足及时供货需求(提供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不含下属县市,咸安区除外);
(2)包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
包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包3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3、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http:(略)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