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我局拟遴选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负责完成三堡乡三堡村江盘屯公共照明项目建设工作,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略)
2.项目名称:(略)
3.最高限价:(略)
4.资金来源:(略)
5.项目规模:(略)
6.路灯参数要求为:(略)
6.合同工期:(略)
二、参与遴选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的相关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安全员、报价单(注明路灯各项参数)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需现场投送报名资料。
四、中标机构确认
根据报名情况对参加遴选机构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工作业绩、社会信誉、综合实力、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由单位领导班子暨“三重一大”会议确定最终服务机构,对未获得该项目服务机构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联系人:(略)
本公告通过天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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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财政局
?????????????????????????????????????????????????????????????(略)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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