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东区域燃料油项目1(沿海固废/江苏东江/南通东江/绍兴华鑫)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略),(略),(略)元。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信誉承诺书》)
3.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誉承诺书及截图)。
5.联合体投标、分包及转包:(略)
6.其他要求:(略)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信誉承诺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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