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例行督察整改方案
(略)年8月(略)日至9月(略)日,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东方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略)年(略)月向东方市反馈《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东方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面指导部署东方市落实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商定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东方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绿色发展理念不牢、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略)个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期限、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确保整改措施与反馈问题一一对应。主要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必修课,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定期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深入推进清洁能源岛建设,积极开发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临港产业园企业节能技改、严控用水定额。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汽车发展,不断完善临港产业园产业准入清单,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进入园区。
三是消除行业性环境风险隐患。完善临港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完成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形成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实施临港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封闭式管理,推动十所村整体搬迁。全面排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依法落实尾矿库闭库销号制度。加强水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业种植化肥、农药管理。
四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治理。全面完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排查,推动企业落实生态修复治理责任,完成福久黏土坑、不磨取土点、好德石场、振升石场等矿山企业的生态修复工作。充分盘活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验收完成地块,充分发挥生态修复治理效益。
五是加强自然保护地和林业资源保护力度。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土地确权工作,解决保护区土地问题争议,完成保护区范围内林地修复。建立林业保护规划,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完善林业保护日常巡查工作机制,依法查处无证采伐、超证采伐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图斑点位。
六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专项行动,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地扬尘治理、餐饮油烟异味、机制砂行业专项整治等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园区精细化管理,开展监测与修复,不断消除园区异味影响。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河道、沟渠截污纳管工作。加强黑臭水体日常巡查管护,推进黑臭水体沿线工贸企业污水入网许可。落实水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规范牛蛙养殖行业发展,依法查处违规养殖行为。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做好建筑垃圾处置规划,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依法打击违法拆解报废机动车环境污染行为。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落实,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各项督察整改措施的落实,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加强整改调研指导,统筹协调、跟踪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整改到位,问题清仓见底。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整改任务交账销号标准,明确验收销号程序,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杜绝做表面文章。四是强化督查落实。对整改工作不力、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敷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留尾巴、不再反弹。
东方市委、市政府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增强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始终把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强化“宝岛意识,生态优先,保护为主”意识,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努力把东方打造成打造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的重要窗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