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略) (1)自由报价阶段自(略)年3月(略)日9:(略) (2)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标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间隔周期时限组成,每个报价间隔时限为(略)秒。在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如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报价间隔周期时限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标人即成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 (3)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本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竞得的自然人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五年租金总金额的(略)%支付违约金。 3、租金缴交:(略) 4、承租履约保证金缴交:(略) 5、场地交接:(略) 6、承租方须依法办妥经营场地(停车场)所需的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若违规经营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手续办理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必须根据发改(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并接受出租方监督,承租方违规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在租赁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场地,若因经营需要进行改造、装修,需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形成符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在租赁过程中装修及增建的部分,合同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本承租标的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生产经营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所需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因场地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即包括因本标的租赁而发生需由承租方缴交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应对该场地进行必要的平整、照明、简易围栏等建设,配合出租方及属地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工作;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整修需注意排水等问题,不得影响闽南师范大学第一生活区(芗城区新华西路(略)号)居民生活及出行。 (略)、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在租期届满(略)日之内将承租场地原样完好、平整归还出租方。 (略)、本标的竞价中产生的信息发布费由出租方支付。 (略)、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略)、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略)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略)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略)、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场地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