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改造工程公开选聘施工单位的公告
本项目为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改造工程,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略)〕(略)号)的规定,因本项目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项目公开选聘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略)
(二)工程建设地址:(略)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略)
(四)施工工期:(略)
(五)质量要求:(略)
(六)选聘控制价:(略)
二、工程范围
具体以图纸、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三、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配备相应的关键岗位人员。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二)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和相关岗位证书以及近三个月社保清单
(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注:(略)
(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略)
(六)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七)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报价函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
五、报价要求及评选办法
(一)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不含)至-(略)%(不含)。工程最终费用以结算审核为准。
(二)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略)%(不含),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施工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2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施工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注:(略)
(三)选聘结果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注:(略)
七、评选时间及地点
(一)选聘时间:(略)
(二)选聘地点为:(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九、选聘人
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