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度上海轨道交通线路(轨道、隧道、桥梁)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2、3、4、7、8、(略)、(略)号线声屏障大修)施工2标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上海轨道交通二号线东延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海轨道交通2、3、4、7、8、(略)、(略)号线声屏障在(略)-(略)大修周期内,均接近或超期服役,已满足大修改造启动周期的要求。声屏障设备已到年限如不及时进行更新改造,随着年限增长,损伤会更频繁,加大日常养护维修的压力,严重情况下将造成屏体脱落事故,此外,声学设备随着年限增长,声学性能持续减弱,噪声超标,严重地影响到了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居民投诉现象。
为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防治轨道交通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本次大修通过替换老旧的声屏障屏体,防止声学设备的老化引起的降噪效果减弱,并在满足荷载的前提下,对线路声屏障高度进行优化,进一步缓解轨道交通噪声,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分为两个包件进行招标,各包件的工程内容如下:
包件1:(略)
包件2:(略)
本次招标将择优选取一家中标单位作为上述项目的承包单位。
各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1内容包括:
本工程实施范围包括2号线(凌空—海天三路)区间拆除(略)平方米直立式声屏障、安装(略).6平方米直立式声屏障、更换(略).(略)平方米全封闭声屏障,4号线(宜山路—虹桥路、宝山路-海伦路)区间拆除(略).6平方米声屏障、安装(略)平方米声屏障,4号线蒲汇塘基地更换(略)平方米全封闭声屏障,(略)号线(嘉定北-桃浦新村、嘉定新城-安亭)拆除(略).(略)平方米声屏障、安装(略)平方米声屏障,并对直立式声屏障加高或异型直立式声屏障统型的相应区间声屏障钢立柱进行更换,对于其余未更换声屏障钢立柱的区间,对钢立柱及柱底板等外露金属表面防腐涂装进行返厂维护,对全封闭钢架进行现场除锈涂装,对工程涉及的敞开段挡墙进行加高,满足最新防淹要求。
包件2内容包括:
本项目对(略)年度上海轨道交通线路(轨道、隧道、桥梁)及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工程(2、3、4、7、8、(略)、(略)号线声屏障大修)施工2标中更换下线的废旧固资进行处置。声屏障屏体由金属件、吸声材料组成。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投标单位须对上述两个包件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略)年1月1日至今)的轨道交通同类或类似的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略)分(满分(略)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略)年3月(略)日(略):(略)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略)
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受。
4.2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略)年3月(略)日-(略)年3月(略)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 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yiceliang@(略).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略)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略)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略)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略)
6.4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6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6.7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hggzy.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略)
9. 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略).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