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处置的一批报废资产为:(略) 二、本次转让方处置所属分公司一批报废物资年限较长,未能提供购置合同、发票等权属证明资料,转让方已出具权属声明承诺,声明处置资产权属归其所有。 三、本次处置所属分公司报废实物资产数量大、种类杂,对显而易见损坏既无价值的电子设备、办公设施、检测仪器等,现场核查未做逐一清点,且因为部分征集被拆用无法完整对应等,也无法实现逐一清查,本次处置的一批报废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再称重、测量,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四、本次处置资产评估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五、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六、受让方须到现场自行拆运、装卸,所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在拆除和装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将清运拆除、拉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拆除装运完毕后,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存现场整洁。 七、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八、其他详见《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九、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的一批废旧物资进行现场查勘,充分了解资产情况后再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报名材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物资公司踏勘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