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
(“护苗”驿站建设)项目(略)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厅字〔(略)〕1号)和《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市县未成年人护苗驿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省“护苗”办字〔(略)〕8号)要求,省民政厅拨付(略)万元,支持东方市依托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东方市护苗驿站。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东方市项目目标是:(略)
二、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自评(略)分。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项目下达资金(略)万元,已使用(略).(略)万元,剩余资金作为项目保证金,待项目满期一年后拨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管理文件要求进行使用,截止(略)年(略)月,资金执行支出(略).(略)万元,资金使用率(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目标是:(略)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略)
时效指标:(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略)
3. 满意度指标:(略)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未发现问题。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在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省民政厅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并进行量化打分,客观全面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略)
东方市民政局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