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转让钢渣磁选线相关资产共(略)项,评估范围主要包括配电室、新设道路、1#8#带式输送机通廊、给排水、除尘系统及磁选站磨机基础、棒磨机、配电柜、除尘器、带式输送机等。其中配电室、高压配电室、新设道路为机器设备配套设施,只能拆除后作为动产转让,评估值为0,无利用价值。 二、截止评估基准日,除卷扬机、空压机报废外,其余资产闲置。 三、本次评估结果不包含增值税税款,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四、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拆除、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拆除、安装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 五、该批标的物拆除过程中可能存在吊装作业中存在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风险,受让方须对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监护;拆除施工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受让方对拆除、运输、存放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六、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七、标的物移交受让方后,因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且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意向受让方需对本次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 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九、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十、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