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竞拍人应在本公告公示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和拍卖公司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及消防;完成报名的意向竞拍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拍租项目中标人的承租期限为5年,合同执行过程中,每年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消防、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医院的管理、监督、检查; 4、承租人负责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时,装修、装饰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且装修、装饰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且符合消防标准。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装修期,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等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承租期满或因合同中约定的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店面装修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人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在租赁期内,如遇出租房屋被征迁等不可抗力因素,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医院不向承租人赔偿。 8、承租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并缴纳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9、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与经营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略)、经营者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管理、包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略)、相关建筑如要变更使用性质或格局,应经医院及住建部门审核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略)、其他未详尽事项,以委托方和承租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