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资信业绩 | 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承接或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每个得(略)分,此项满分(略)分。类似工程项目指:(略)(1)设计业绩:(略)(略) 年 (略)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证明材料签发或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或完成过项目总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文旅综合体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单独签订或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业绩均认可)。 (2)施工业绩:(略)(略) 年 (略)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证明材料签发或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5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文旅综合体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年 (略)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证明材料签发或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5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文旅综合体工程项目业绩。 注:(略)②提供设计项目业绩的:(略)③业绩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 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考核期内承接或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每个得(略)分,此项满分(略)分。类似工程项目指:(略)(1)设计业绩:(略)(略)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证明材料签发或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或完成过项目总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文旅综合体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单独签订或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业绩均认可)。 (2)施工业绩:(略)(略)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证明材料签发或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5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文旅综合体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证明材料签发或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1.5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文旅综合体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 注:(略)②提供设计项目业绩的:(略)③业绩以“桂建云”录入的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