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古城街道刘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东院落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标的资产内容:
1、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该院落位于古城街道刘家庄村东南角,古城邮电局北邻,特钢路西侧,东西长约(略)米,南北宽约(略)米,面积约计3.4市亩,地上附着物现有东侧沿街平房8间,铁皮围挡,北侧围墙一座,院落现状租赁,租赁后,承租方在满足出租方村庄规划及其他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建设(具体面积、地上附着物情况以现状为准)。
2、租赁期限:(略)
3、租赁底标:(略)
4、租赁费收取方式:(略)
注:(略)
5、竞价保证金:(略)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1、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履行本挂牌(竞价)文件规定的责任义务,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寿光”查询为符合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五、申购须知:
1.有意参加竞买的意向受让方,应于(略)年3月(略)日9:(略)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意向受让方应于(略)年3月(略)日9:(略)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略)
2.展示地点:(略)
3.联系方式:(略)
七、网上竞价时间
标的竞价时间(略)年3月(略)日9:(略)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略)
九、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标的物具体面积、地上附着物情况以现状为准,现状租赁,数据提供仅供参考,成交后,不因实测面积及其他任何情况而调整成交金额。
2.租赁后,承租方在满足出租方村庄规划及其他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建设,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现有地上附着物除北侧院墙外,其他地上附着物允许拆除,但新建设的一切地上附着物必须符合土地性质及城镇规划、合法合理使用,建设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建设过程中,自行留足西侧、南侧、北侧遮阴地,严禁产生矛盾纠纷。
(2)建设时,只可建设一层平房,且建设房屋檐头、屋脊高度与西侧现有房屋高度一致,外观参照北侧居民房屋。
(3)设计方案及建设效果图,需在建设之前向出租方书面提交,经出租方召开会议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4)院落北侧院墙,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只可以维修并保持原状,不得拆除或加高及更改样式。
(5)房屋建设完成后,东西方向必须与北侧民房在同一水平线。且建设完成,与西侧现有房屋之间不得存在缝隙,承租方自行规避。
3、出租方不承担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实地勘察,并与出租方对接院落水、电、气、污水等相关事宜(出租方现状租赁,不再另行增添任何附属设施)。未查看标的或未与出租方对接相关事宜或直接参与竞价的,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实物现状无任何异议,愿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4.成交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签相关文件、协议, 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情形的,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使用院落而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行支付因使用院落及土地而发生的一切税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成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签订合同并按照要求交纳应交租赁费及保证金。委托人在全部款项交清后5日内将院落交付承租方。
7.在约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和未交清应交费用的,拍卖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另行出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拍卖人和拍卖代理机构的违约金处置。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
公司地址:(略)
(略)年3月(略)日
最新《寿光市古城街道刘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东院落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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