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关。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3、本次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本次转让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现场拆解称重,称重后由交易双方须签署现场称重结果确认单,标的最终成交价款以交易双方确认的实际称重结果(吨)* 竞价(报价)成交单价(元)方式计算,最终的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根据转让双方出具的称重结果确认函进行多退少补。 5、受让方须在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竞价(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先将(略).(略)吨对应的部分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缴纳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缴纳(略).(略)吨对应的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后2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转让范围内的货物全部拉运并称重结束。 6、受让方须在转让双方共同出具称重结果确认函后1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受让方为法人的须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交所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并与转让方签订《标的交割单》。 7、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8、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搬运、称重并承担转让标的搬运、称重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在搬运、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9、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资产,《报废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报废资产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等。 (略)、关于本项目具体过程参照《关于一批报废床、柜报废处置过程的情况说明》执行,相关及其他事宜以《关于一批报废窗护栏报废处置过程的情况说明》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