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年昌平区普通公路及桥梁检测项目,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略)年普通公路日常养护切块及养护相关管理项目资金分解(预)计划的通知》(京交公关发〔(略)〕(略)号),投资额约为(略)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略)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第1标段,标段名称:(略)
(1)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略)—(略))、《公路桥梁承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略)-(略))、《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略)-(略))、《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略)—(略))、《公路桥梁荷载试验规程》(JGJ/T J(略)-(略)-(略))、《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略)-(略))、《高耸与复杂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GB (略)-(略))、《[北京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下通道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DB(略)/T (略)-(略))、《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略)-(略))等规范标准,对合同段内桥梁、天桥、涵洞进行检测及对1座桥梁进行荷载验算和特殊检测;
(2)根据检测结果,评定桥梁、天桥、涵洞技术状况,并编制检测报告。
(3)汇总分析,根据(略)年及以往年度定期检测报告,对昌平区普通公路桥梁进行整体汇总分析,并提交(略)年度总报告,研提下一年度桥梁检测建议。
第2标段,标段名称:(略)
(1)按照《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略)—(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略)—(略))、《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略)—(略))规范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完成辖区公路弯沉检测;
(2)对检测、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并编制检测报告。
第3标段,标段名称:(略)
(1)按照《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略)—(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略)—(略))、《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略)—(略))、《公路工程物探规程》(JTG/T(略)-(略))规范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完成辖区道路空洞检测;
(2)对检测、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并编制检测报告。
招标范围:
第1标段:(略)
第2标段:(略)
第3标段:(略)
2.3建设地点:(略)
2.4合同估算价:(略)
2.5计划服务期:(略)
2.6其它说明:(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第1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投标人近3年((略)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桥梁工程的检测业绩,且累计合同额达到(略)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略)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路面弯沉检测业绩且累计合同额达到(略)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第3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略)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路面空洞检测业绩且累计合同额达到(略)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3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3.2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略)
4.3其他要求:(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法:(略)
5.3递交地址:(略)
5.4现场踏勘时间:(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方式:(略)
6.3开标地点:(略)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略)
9、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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