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比选邀请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的委托,对其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比选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为:(略) 4、服务期限:(略) 5、采购内容:(略)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服务要求 | (略) |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 | (略).(略) | 1 | 对永定河石景山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的原材料检测(包括钢筋、混凝土、混凝土构件、钢材、钢绞线、锚具、防水材料、沥青混合料、道路基层材料、声测管、土工材料、土、砂、石料、铅丝石笼、电线电缆、电气设备等)、混凝土试块、中间产品及基础处理、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及其涉及工程安全、影响正常使用的部位,其他验收检测进行质量检测(含桩基检测、防冲墙检测等),具体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 |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选人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7、获取比选文件时间:(略) 7、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略) 8、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略) (1)经办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略) 9、比选文件售价:(略) (略)、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略) (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暨比选时间:(略) (略)、比选地点:(略) (略)、评选方法:(略) (略)、公告发布媒介:(略) (略)、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